相关二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:
根据《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项说明(2018年6月1日起施行)》,请到期项目及时办理结题手续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专著成果的结项
著作出版时必须在封面或扉页注明“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文丛•重大(或重点、一般、青年)项目”,成果出版后需向省规划办提交3套著作、1份5000字左右的最终成果简介和1份《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》(见附件1),及上述材料电子版(以“青岛滨海学院+批准号+负责人姓名+著作/最终成果简介/审批书”命名),审核合格后即可印制结项证书。项目参加者要求与申请书一致,如有变化需报告省规划办。
二、研究报告的结项,分两个步骤:
第一步,确定鉴定专家,印发鉴定通知。
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
(1)装订成册的研究报告(4本,Word电子版,文档名称为“青岛滨海学院+批准号+负责人姓名+研究报告”);
(2)《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》(2份,Word电子版,文档名称为“青岛滨海学院+批准号+负责人姓名+审批书”);
(3)5000字左右最终成果简介(2份,Word电子版,文档名称为“青岛滨海学院+批准号+负责人姓名+最终成果简介”);
(4)提交阶段性成果期刊文章(立项通知书上所要求的在课题立项后发表的相应等级的、与研究课题相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论文)复印件(2份),阶段性成果期刊原件1本(审核后退回),及电子版(包括封面、目录页及原文页,电子版命名为“青岛滨海学院+批准号+负责人姓名+论文1/2/3…”);
(5)立项通知复印件(2份);
(6)5位鉴定专家纸质名单(供参考,要求鉴定专家具有高级职称,本单位专家不能超过两人,主任委员不能由本单位专家担任)(见附件2,2份)。省规划办审核后印发鉴定通知及鉴定委员会名单。
研究报告的印制要规范,要求加封面,将项目编号、项目名称、项目负责人、项目参加者、项目承担单位印在封面或封二上。
以上纸质材料以部门为单位于3月20日前提交科研处206室,同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qdbhxykyc@163.com,以“省社科规划结项材料”为主题。
省规划办印发鉴定通知后,需做的工作包括:
(1)根据省规划办印发的《鉴定委员会名单》,在5份鉴定通知上分别填写专家姓名后送5位鉴定专家,另1份由项目负责人留存。
(2)将鉴定委员会名单2份,送主任委员1份,项目负责人留存1份。
(3)将《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意见表(鉴定专家填写)》(见附件3)5份,分别送5位鉴定专家填写鉴定意见。送鉴定专家的材料包括:研究报告、鉴定通知和鉴定意见表。
第二步,收集鉴定专家意见,办理结项证书。
需做的工作包括(完成时间另行通知):
(1)将5位鉴定专家的鉴定意见收齐,交主任委员,请主任委员综合5位鉴定专家的意见,在《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意见(主任委员填写)》(见附件4)中对本课题作出综合鉴定意见。
(2)将5份鉴定专家填写的成果鉴定意见表和1份主任委员填写的鉴定意见提科研处。
(3)由科研处报送省规划办,经省规划办审核合格后办理结项证书。
课题结项时,需附送立项通知书上所要求的在课题立项后发表的相应等级的、与研究课题相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论文。达不到相应要求的不予结项。
未尽事宜,请与科研处联系,联系人:刘欣然,内线:8199。
附件1: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(2018年6月1日启用).doc
附件2:《鉴定委员会建议名单》(学校自制).doc
附件3: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意见表(鉴定专家填写).doc
附件4: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意见(主任委员填写).doc
附件5: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.doc
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(鲁财教【2016】82号).pdf
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
2019年3月7日